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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2O18年10月交全款70万向某开发商买房,签认购书一份,有对方收款专用收据

    四川-眉山公司并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1-16 14:27

    我在2O18年10月交全款70万向某开发商买房,签认购书一份,有对方收款专用收据,盖财务章,对方口头承诺2019年6月网签,但未履行,因此对方又书面承诺房款优惠8%,且房款自交款之日起至网签之日计付利息,推迟网签。至2020年10月,对方资金断链,面临资产重组,于是在10月31日与我又签订一份预约购房协议,并对前述8%的优惠及房款利息进行结算,用于抵扣房款,因此新协议中总房款为37万。对方须退还我所交房款33万,但在新协议中并未有以后退款相关条款,仅有口头承诺,说网签时再结算,我手里有原收款70万的收据能就行,请问这样行吗?我需如何保自己的利益?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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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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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眉山 解答问题:98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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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0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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