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父母精神疾病已经两个孩子,生下小孩抱养什么办理
双方父母精神疾病已经两个孩子,生下小孩抱养什么办理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如果一方有吸毒史且屡教不改,另一方没有不适宜带小孩的情况,通过努力应该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br><br>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儿童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父亲能证明孩子母亲有严重传染疾病、精神疾病,或者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孩子可以随父亲共同生活。<br><br>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未明确规定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br><br>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br><br>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br><br>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br><br>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br><br>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br><br>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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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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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3.16 16:37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领养小孩的条件具体如下:1、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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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律依据</b>
《收养法》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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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3.16 17:18
同学的老公婚后患有精神病,同学是监户人,一家人的生活起居都是靠同学,而且同学的公公婆婆已经年迈,离婚后他们也无人照顾,同学可以离婚吗?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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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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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如果她是婚前就已经有医学上认为的精神疾病 你就可以说她是骗婚了吧?
婚姻家庭 1位律师回答
请问,老婆有精神疾病能起诉离婚吗?如果起诉离婚,能离的概率多大
婚姻家庭 3位律师回答
如果事故责任方有精神疾病且没有经济能力,但是有固定的资产可以作为赔偿的条件吗?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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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工厂有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工人,现在厂子里给他的工资很少,请问有精神疾病的员工工资如何发放?该如何进行维权?
劳动纠纷 1位律师回答
我弟媳几年前患了精神疾病,村里有分钱给他们家。但是这些钱不是用来治病的反而被别人拿走了。如何弟弟和她离婚,请问弟弟能够分到多少的钱?
婚姻家庭 2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