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房屋不在出让土地及规划范围内,是否会被征收?

    河南-南阳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12-02 21:46

    房屋不在出让土地及规划范围内,是否会被征收?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河南 南阳 解答问题:6923条

      一般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房屋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当然一般而言,续期费用不会太高,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回复于 2021.03.10 17:0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北京 昌平区 解答问题:5865条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回复于 2021.03.10 17:48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