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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我于1998年把一片9分亩的河滩地改造成基本农田,2017年12月15日县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广西-百色损害赔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2-03 09:15

    律师你好!我于1998年把一片9分亩的河滩地改造成基本农田,2017年12月15日县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承包期从2000年1月1日起到2029年12月31日止。1999年,我把河滩地改造成一条34米乘3米的道路,供我个人使用。2020年6月,乡政府搞村级路水泥路面硬化,把我个人使用的道路列为村级道路硬化,并在另一头修建一座桥,连接我修的路,桥的另一头再开新路,连接公路。我认为,乡政府是负责这个项目的行政部门,乡政府未经我同意,擅自把我所有的道路划为村级路,已经侵犯我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我的土地使用权(道路占用的土地是我的承包地)。您认为我的诉求有没有法律依据?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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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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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百色 解答问题:5790条

      可以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1.03.0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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