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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电瓶车逆向行驶撞人,对方鉴定为残疾后通过法院进行调解索赔,但是我方在相关调解文件上签字后思索再三

    江苏-无锡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2-04 19:26

    我方电瓶车逆向行驶撞人,对方鉴定为残疾后通过法院进行调解索赔,但是我方在相关调解文件上签字后思索再三,自觉通过调解对我方不利,请问此种情况能反悔吗或者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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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无锡 解答问题:7234条

      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拒绝接受调解书的,表明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反悔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反悔的,如果调解确有错误,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再审;调解书没有错误,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收到调解书的时间往往有先后,有时会发生先收到调解书的一方无异议,而后送达的一方当事人表示反悔,拒绝签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视为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收到调解书后,调解书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一般情况下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该调解协议经过法院确认有效后,则当事人不能再就原纠纷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1.03.0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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