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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发生的车祸,车辆及证件被扣。伤者头部出血受伤,送医检查治疗,后回家观察

    江苏-南京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2-16 14:26

    12月15日发生的车祸,车辆及证件被扣。伤者头部出血受伤,送医检查治疗,后回家观察,期间还是呕吐不止。12月16日车主要求去交警大队处理拿回车辆何证件。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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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9857条

      1、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2、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4、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5、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6、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7、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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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法律依据</b>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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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0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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