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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合同写明2018年12月31日交房,在2019年6月31日,开放商以微信的形式通知买家收房

    湖南-郴州金融合同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2-16 15:06

    购房合同写明2018年12月31日交房,在2019年6月31日,开放商以微信的形式通知买家收房,但当时因开发商的楼盘没有验收进行了拒收。现在2020年12月1日,开发商没有通知收房,但整栋房屋已经验收。这种情况下,合同违约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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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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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郴州 解答问题:7989条

      按合同上约定执行。

      回复于 2021.02.2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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