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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怎么处罚

    山东-临沂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12-18 13:0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怎么处罚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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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临沂 解答问题:5890条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进行处罚,值不足10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br>

      回复于 2021.03.03 16:1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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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9101条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3.0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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