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漏买社会保险(2007年5月--2008年12月),现公司补买该时间段的社会保险。
因公司原因,漏买社会保险(2007年5月--2008年12月),现公司补买该时间段的社会保险。但只补买了-项养老保险。我可追索我的医疗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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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社保断交是可以补交的,社保补交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办理:<br>1、中介代交:现在有很多的社保代交机构,交一定的手续费和社保费用就可以让中介帮忙办理缴纳;<br>2、自己办理: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到社保局申请缴纳/补交社保,如果是职工的话,也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然后再办理补交;<br>3、公司补交:如果是公司的原因导致社保中断,那么是由公司负责办理补交的;如果是因辞职等个人原因导致社保中断,那么可以请求原公司帮忙补交,或者入职后请求新公司帮忙补交。<br>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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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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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3.0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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