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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带病还乡的退役士兵因为我有病才使我生活困难:19年向正府提出申请解决至今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

    吉林-吉林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2-28 15:51

    我是带病还乡的退役士兵因为我有病才使我生活困难:19年向正府提出申请解决至今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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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 吉林 解答问题:7275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2018年从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br><b>法律依据</b>《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br>

      回复于 2021.02.2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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