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公司法规定负有较大债务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管,请问多少才是较大债务?有没有明确规定?

    江西-赣州股份转让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1-01 22:09

    公司法规定负有较大债务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管,请问多少才是较大债务?有没有明确规定?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西 赣州 解答问题:9101条

      上市公司分立的程序:
      1、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分立,并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进行分配;
      2、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3、修改公司的章程,并对公司分立这一事实进行公告,通知相关的债权债务人。
      <br><b>法律依据</b>《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br>

      回复于 2021.02.05 16:0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北京 昌平区 解答问题:589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br>(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br>(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br>(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br>(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br>(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br><b>法律依据</b>《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br>

      回复于 2021.02.05 16:4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5254条

      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
      <br><b>法律依据</b>《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br>

      回复于 2021.02.05 17:23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