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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延误治疗致死

    内蒙古-巴彦淖尔医疗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04 19:39

    医院延误治疗致死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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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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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 巴彦淖尔 解答问题:5254条

      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作出判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作出判断。医院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比如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医院的误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承担法律责任。
      <br><b>法律依据</b>《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2.0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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