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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江苏-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1-05 15:43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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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9101条

      大庆市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这样的:<br>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br>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br>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br><b>法律依据</b>《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br>

      回复于 2021.01.05 16:1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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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潮州 解答问题:9857条

      2020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br><b>法律依据</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1.0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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