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可以作为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
成都可以作为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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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可以作为婚前个人财产如下:<br>一、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br>二、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br>三、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br>四、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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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1.06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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