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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之前组织卖淫进去30天办的取保候审然后定的是无罪释放 当初取保保证金派出所说当成罚款了

    山东-青岛行政诉讼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1-06 22:38

    你好 之前组织卖淫进去30天办的取保候审然后定的是无罪释放 当初取保保证金派出所说当成罚款了 听说这个保证金被警察贪污了一今天打电话通知我让我明天去行政拘留 还有余地么 谢谢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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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9827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对象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担保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则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保证人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对保证人罚款。公安机关应将没收保证金、罚款的决定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检察机关。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将保证金退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https://www.66law.cn/tiaoli/742.aspx

      回复于 2021.01.22 16:5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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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潮州 解答问题:9827条

      首先,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其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最后,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

      回复于 2021.01.2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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