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骗取出境证件罪既遂怎么处理?
上海骗取出境证件罪既遂怎么处理?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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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客体要件。<br>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br>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护照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国籍证明。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同意外国人出入或经过该国国境的一种许可证明。护照和签证都是准许出入境的证件,但作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仅指准许出境的护照、签证及其他出境证件和出境证明等等。<br>客观要件。<br>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国(边)境所必需的出境证件,而且行为人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br>1、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行为人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使国家出入境管理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发生错误认识,为其办理出境证件、从而合法地获取出境证件。这是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本质特征,也是骗取出境证件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只有在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br>虚构事实、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者某种举动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者故意夸大事实,使人把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误认为存在或把夸大的事实误以为真。<br>隐瞒真相,是指故意掩盖客观存在的事实,从而使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当受骗。<br>就骗取出境证件罪而言,行为人为达到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目的,必须以有组织的出国人员的方式,以各种名义骗取出境证件。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有组织的出国人员,是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出国人员或团体,因非公务活动出境,该机构在境外提供必要的组织、服务的出国形式。在出入境管理中,被批准或授权的机构对出国人员和出入境管理机关负有双方面的责任。这种有组织的出国渠道主要有:(1)留学;(2)旅游;(3)就业;(4)商务活动。<br>2、错误认识。错误认识是指人们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这里的错误认识不是泛指受骗者对案件的一切事实情况存在认识上的错误,而是仅指对能够引起被骗的负责办理出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出境证件的事实情况有认识上的错误。<br>从发放出境证件。负责办理出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错误认识之后、往往就会出现错误地发放出境证件的结果。<br>主体要件。<br>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所谓个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br>主观要件。<br>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br>骗取出境证件的目的是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如果行为人骗取出境证件的目的不是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则不构成本罪。<br>无论行为人在事实上是否已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目的、就构成本罪。但在行为人还未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有此目的。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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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1.07 15:55
你好,我微信被盗了,这种请律师能找回来吗?报警立案了,警察那边立案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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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租车行租了一个车,驾驶人只有我一人,但是我在一段路将车借给了两个无证的人开,后续我在主驾驶,然后租车公司在后边拿手机拍摄我们更换驾驶员的证据,现在合同上写着转接车辆需要支付违约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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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7年半,现在公司欠薪4个多月,欠薪月份2025.4--2025.8.15日,要劳动仲裁,证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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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之后还不上款,之前和甲方商议的是走诉讼,今天甲方的公号给我发短信是让我去本地法院诉讼窗口领取材料,我是应该等法院的通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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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多家银行逾期无力偿还,名下无任何资产,算民事诉讼嘛?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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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在网上炒股被骗7万元。我手中有证据: 对方姓名,身份证号,账号,我的转账凭证拿。我想找律师打官司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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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微信上今早收到语言暴力的大量词语,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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