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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婚前个人房屋出租所得租金离婚如何处理?

    安徽-合肥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1-08 10:50

    合肥婚前个人房屋出租所得租金离婚如何处理?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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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合肥 解答问题:7993条

      涉及到对租金能否进行分割的问题,分割的前提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先推定为共同共有,不管这个房子是在婚前取得还是在婚后由一方取得并所有的,都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是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由一方对房屋出租进行经营管理的,这个时候就应注意,应认定租金由该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一方享有,也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回复于 2021.01.08 11:2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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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22条

      分割的前提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先推定为共同共有,不管这个房子是在婚前取得还是在婚后由一方取得并所有的,都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是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由一方对房屋出租进行经营管理的,这个时候就应注意,应认定租金由该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一方享有,也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回复于 2021.01.0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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