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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较少且一致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职责,物业管理合同有谁和物业公司订立

    山东-潍坊经济仲裁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1-10 15:43

    业主较少且一致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职责,物业管理合同有谁和物业公司订立

    4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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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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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潍坊 解答问题:9101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br>(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r>(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br>(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br>(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br>(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br>(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br><b>法律依据</b>《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br>

      回复于 2021.01.12 14:2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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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属于业主应尽义务。<br><br>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r><b>法律依据</b>《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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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1.12 15:0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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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br>(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r>(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br>(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br>(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br>(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br>(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p>

      <b>法律依据</b>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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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26 17:0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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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潍坊 解答问题:7275条

      业主报修后物业应该在什么时候处理,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物业应该尽快维修,保障业主的权益。<br>《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br>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br>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br>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br>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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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2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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