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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政策
拆迁安置房买卖在全国一般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政策规定,房产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
第二类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相比较市场价格)。这类商品房预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交易。
不过,拆迁安置房买卖与各地政府政策制定密切相关,所以各地具体细节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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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