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网友问关于“安置房买卖过户税怎么算”的问题,下面大律师网将就“安置房买卖过户税怎么算”这一问题,结合房地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政策,整理总结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安置房买卖过户税怎么算?
拆迁安置房过户和普通的二手房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是一样的。
一、税费征收标准
1、契税
普通住宅:
90平米以下:总价*1%,
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宅:总价*3%、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2、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3、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总价*0.05%
二、交易费征收标准
1、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3元*建面
2、交易登记费:80元
3、权证印花:5元
4、国土工本及制图:90.8元
三、其它
如土地性质为“划拨”,则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土地级别系数*建面,土地级别系数在国土局查询。
以上,就是大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安置房买卖过户税怎么算”有关知识。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可以来电或者网络咨询大律师网,我们有专门律师为您排难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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