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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7-09 浏览:0
导读:2018年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述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因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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