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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2-21 浏览:0
导读:2018年河北省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近有很多网友问关于“河北省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大律师网将就“河北省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这一问题,结合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整理总结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河北省河北省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一人二级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一级轻伤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五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一人二级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一级重伤的,可以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伤残等级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五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二级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使用以下手段之一,使被害人具有身体器官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情形之一,且残疾程度在六级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1)挖人眼睛,割人耳、鼻,挑人脚筋,砍人手足,剜人髌骨;

  (2)以刀划或硫酸等腐蚀性溶液严重毁人容貌;

  (3)电击、烧烫他人要害部位;

  (4)其他特别残忍手段。

  具有上述“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形,判处有期徒刑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残疾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五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二级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在确定基准刑时,对于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以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报复伤害的;

  (2)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其中雇佣未成年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应当适用较高的调节幅度;

  (3)因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

  (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实施犯罪行为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

  (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以上,就是大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河北省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有关知识。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可以来电或者网络咨询大律师网,我们有专门律师为您排难解疑。
(编辑: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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