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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认定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31 浏览:0
导读:2018年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认定

  自首行为是刑事处罚中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很常见的就是交通肇事以后又去自首的,这对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有减轻的作用,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自首如何认定呢?请看下文。

2018年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认定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如何认定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二、交通肇事罪自首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刑法从犯罪的主观恶性和客观行为的角度规定了三档法定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18年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认定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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