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也应当经过法定程序办理。那么,在北京,我们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携带哪些证件呢?现在,大律师网小编将在下文就离婚要带什么证件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二、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关于北京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离婚当事人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意味着需要携带的离婚证件也有所差异。另外,如果您对离婚的程序或条件等问题还有疑问,您可以联系大律师网现在客服,我们将尽快为您答疑解惑。
(编辑: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