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的二手房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买卖双方都要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后再签订合同,经济适用房比较特殊,是有社会公益性,买卖是受到政府管制的。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
第14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5条: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二)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宜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五)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八)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下宜出售的。
那么,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经济适用房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被买卖?
从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开始起算,如果已经住满5年,房产所有人可以市场价格出售该经济适用房,出售后,缴纳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即可。如果尚未住满五年,是不能以市场价出售的,只能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出售,而且出售对象只能是政府相关单位或者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
2、买了经济适用房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上述不同的居住时间,后果也有两种。
(1)经济适用房具有公益性,如果出卖,就不能在购买任何经济适用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2)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家庭的,仍然可以在购买其他经济适用房。
3、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流程是怎样的呢?
(1)如果是以市场价购买的超过五年居住期的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2)购买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则必须先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买房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