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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9-10 浏览:0
导读:2018年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17年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因生育或计划生育发生的费用,携带原始发票、个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下文大律师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7年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


3、出院后90天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原始发票;

2、费用明细;


3、急诊疾病证明;


4、出院小结;


5、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6、就诊医院级别证明;


7、职工所在单位账户。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职工生育险报销条件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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