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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4-10 浏览:0
导读:2018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17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有哪些?有哪些细则是必须要了解的?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的最新规定如下。

  失业险领取条件细则

  一、《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发放申领办法》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省市失业险领取条件在上述基础上,还是有不同。

  【例】现行上海失业险领取条件如下:

  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②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④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⑤个人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险领取最新标准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最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了相应的调整机制。直辖市一般统一为一个标准。省、自治区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几个标准,各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

  【例】现行青岛失业险领取标准为1000元/月;上海失业险领取标准目前最高1520元,最低941元。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的最新内容。
(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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