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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签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2-06 浏览:0
导读:2018年最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签订?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问题,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法条可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要满足法定事由的,并且该事由第三款需要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同时具备,那么消极要件又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的过错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的工作,将导致不满足用人单位对工作者的要求,所以用人单位不宁愿签这类人入职,并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然是合同范畴,依然需要双方意思自治协商达成合意才可以。

  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三、特殊情况下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过渡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人民法院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以临时工身份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十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现在许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较为严重,基本上是一年一签,这对劳动关系的稳定极为不利。《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将有力地遏制短期化的现象,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长期利益。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阅读后,有所帮助。
(编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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