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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筑业营改增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9-11 浏览:0
导读:2018年建筑业营改增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万众期待的营改增实施细则终于落地!建筑业增值税税率适用11%201651日开始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那么肯定有很多对此表示疑惑,不了解。在本文大律师网小编就大家整理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3%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11%,怎么还出来了3%,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业营改增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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