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2018年宅基地继承有哪些问题?要怎么处理?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19 浏览:0
导读:2018年宅基地继承有哪些问题?要怎么处理?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那么,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会有哪些问题?宅基地的回收是怎样的?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宅基地继承有哪些问题?要怎么处理?

2018年宅基地继承有哪些问题?要怎么处理?

  一、宅基地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

  1、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只能在集体中交易。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的,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具有农民福利的性质。

  4、村民在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世代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继承人而言)

  5、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公民的遗产包括房屋。

  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3、不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请条件的(比如自己申请了宅基地),不可以继承。

  4、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5、城市居民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二、宅基地回收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这意味着:你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 另外,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要再重新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申请了一定要快点建房子!

  2、非农业户口居民( 含华侨) 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这意味着: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也就是说:你现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超过面积的使用权暂时是你的。但是如果以后你的孩子分户建房的时候批准宅基地可能要把你多出的面积算进去。或者遇到拆迁、翻建等就要把多出去的部分还给集体。有些地方规定:征地拆迁时,宅基地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全部内容。如有其它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大律师网为您提供专业且免费的法律咨询平台。

(编辑:灰尘)

有用 (0)
分享到:
在线咨询
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律师推荐

更多+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