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百色市民语中心举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学习培训班在百色城举行。自治区民宗委民族语言文字处处长张海英同志为培训班作辅导授课。
百色市民宗委副主任赵锡铮同志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条例》的精神和实质,准确掌握《条例》各项条文的原意,确保能贯彻落实《条例》。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做好《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和审议意见整改及迎检工作。三是要珍惜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集中精力、加强交流,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
张海英处长从《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基本内容、特点亮点、贯彻落实等方面为学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本次培训班为期半天,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相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全市各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推进《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和审议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主动性,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
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员主要是百色市发改委、教育局等20个市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百色市民语中心全体干部,各县民语工作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