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丰台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信息沟通,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信息沟通。定期与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沟通调解情况,指导调解困难,汇总调解数据,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
二是三种形式点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通过预判矛盾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工作做实做细,争取把矛盾消灭在萌芽里。在涉及重点工作、重点活动期间,进行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行政调解,确保不因调解不利发生影响重点工作、重点活动的事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有效的沟通,多渠道及时了解纠纷信息。
三是组织学习加强宣传。于2015年9月1日实施,为规范我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水平,采取阅读、案例研究、参加行政调解工作培训等方式,理清行政调解工作概念,树立行政调解工作理念,提高行政调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