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21时许,家住谯城区颜集镇的郭女士从外地办完事返回亳州,在原中心汽车站对面的一个小吃摊吃饭后,把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提包忘在了饭桌上。等回到家中时,郭女士才发现包忘记拿了,于是赶紧连夜返回市区寻找,但没有收获。据郭女士介绍,包里装有3400余元的现金,另有身份证等物品。
无奈之下,郭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当晚23时许,市公安局魏武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对郭女士吃饭的小吃摊周围进行了走访。摊主介绍,来来往往吃饭的人比较多,他也没有注意是谁拿走了包。这时,有个五十多岁男子来找民警,称自己在这里捡到一个包,并把包交给民警,包里3400余元现金及其它物品一样不少。在询问该男子的姓名时,男子不愿意留名,匆匆离开了。随后,民警把包交给了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