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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四所学校被教育部评为“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4-25
导读: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名单的通知》,其中,长春市南关区被评为“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长春市南关区树勋小学、西五小学、曙......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名单的通知》,其中,长春市南关区被评为“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长春市南关区树勋小学、西五小学、曙光小学,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四所学校被评为“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  

  据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教育部于2018年10月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在自主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区域和学校进行了材料评审和视频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共评选出40个优秀区域、198个优秀学校。

  下一步,长春市将通过多种方式交流经验、推广模式,加快推进各县区及市直属学校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以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带动教学信息化融合创新,切实推动“互联网+”条件下教育教学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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