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市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对天心区局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调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的处理。
2014年11月,在省局审计处对全省部分区、县局2013年至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的专项审计调查中,省局审计组发现天心区局在2014年的财务收支事项中,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审计组将这一情况反馈给长沙市局后,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局审计处、财务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天心区局进行认真调查,经过核实,发现上述情况属实。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1、责成天心区局写出书面检讨;2、天心区局于2015年2月12日前收回以上违规发放的奖金和津补贴;3、对天心区局局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纪检组长、财务科长、人教科长进行诫勉谈话;4、取消天心区局2014年度评先资格。会议要求全市系统各区、县局要针对以上问题和省、市局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于2月底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审计处和财务处。同时要全市系统要切实增强规则意识、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执行省、市局有关规定,严守党纪政令,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财务管理。对凡未按省、市局的标准和要求整改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格问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