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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这些业务要去地税办理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25
导读:随着5月1日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地税征管范围都有哪些呢这里将为您详细介绍。地税征收的税种有12个地税机关负责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明确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

随着5月1日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地税征管范围都有哪些呢这里将为您详细介绍。

地税征收的税种有12个

地税机关负责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明确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办税。

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征范围包括以下两项:一是,所有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及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暂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增值税。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见,暂由地税机关代征的不动产,其范围不仅仅限于“二手房”,所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的业务,均由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收。二是,自然人个人出租住房、商业用房等不动产,应缴的增值税暂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地税负责7个费金的代征

地税机关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还负责征收一些费金。到目前为止,由地税部门征收或代收的费金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保障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和工会经费。

对既往营业税事项进行后续管理和履行税收检查权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同时,对于纳税人在营改增实施前产生的欠税,仍应由地税机关依法追缴。

对纳税人在营改增实施前发生的营业税应税行为,仍应由地税部门依法行使税收检查权,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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