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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局直属局开出首张二手房增值税发票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25
导读: “哒哒哒……”5月1日上午8:45分左右,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征收点,工作人员将长沙市首张营业税改增值税发票从打印机上输出。当天,该局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集中在长沙房产交......

“哒哒哒……”5月1日上午8:45分左右,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征收点,工作人员将长沙市首张营业税改增值税发票从打印机上输出。当天,该局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集中在长沙房产交易大楼三楼为30户预约的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市局直属局局长黄京沙同志将“营改增”后第一张发票亲手递到纳税人的手上。

张姓市民顺利办好业务,拿到了首张增值税发票,发票显示服务名称为“商品住房”,数量为88.24平方米,单价4563.69,金额为402700元,税率为免、税金为免。并由原来的销售不动产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发票上“金额”和“税额”会分开显示,两者合计则是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拿到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红色的监制章由“地税局监制”改成了“国税局监制”同时盖有“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该项业务属于房屋满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对外销售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开具的是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道,“由于营改增后,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平移到增值税征收中。即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征收率,应缴纳增值税为:100万元÷×5%=47619元,少交税约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过去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所以营改增以后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不但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

有市民表示,如果自己花90万元买的房子,在2年内以100万元卖出,或市民花100万购买的房子,在2年内以90万卖出,该怎么计算增值税。对此,长沙市地税局直属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子的购买价格不会作为征税依据,而是以卖出的交易价为基准作为征税依据,同时,将对市民房屋交易价进行系统评估,最终将在系统评估价和合同价中取高价。

同时,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此外,为了方便市民缴税,个人的二手房交易及自然人房产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原来怎么申报的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如果纳税人需要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受方需提供主管国税机关的一般纳税资格认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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