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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般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5-03 09:01:01 浏览:0
  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司因在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危机,为了挽救公司往往会选择并购。在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程序较为复杂,并且企业并购重组程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并购重组可以使国家个人都得利,但是办理的程序不是所有人都清楚。下面就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关于企业并购相关法律知识吧。

2020年一般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1、货币支付

  货币支付是受让股权最常见、最简单的支付方式。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当计价本位币与支付货币不一致时,需要注意汇率变动可能给交易一方带来的风险。

  2、股权支付

  股权支付是指并购企业用股权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股权的对价,这种支付方式更具有重组的意义,出让股权的目标企业股东并没有退出投资,只是将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让与了并购企业。

  3、债权支付

  债权支付是指并购企业用债权资产向出让股权的目标企业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债权支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抵销,另一种是债权作价支付。

  4、其他资产支付

  其他资产支付是指并购企业用上述三种资产以外的资产向出让股权的目标企业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其他资产支付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支付、有形资产支付和知识产权支付。

2020企业并购重组程序有哪些?

  1.双方董事会各自通过有关的兼并收购协议

  这些决议的内容应包括:

  (1)被兼并公司的名称;

  (2)兼并的条款和条件;

  (3)把每个公司股份转换为续存公司或任何其它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证券,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资产的方式和基础;

  (4)关于因兼并而引起续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和声明;

  (5)有关兼并所必需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

  有关新设(合并)决议,必须载明:

  (1)拟进行联合的诸公司的名称及拟联合成立的公司名称,即以后被称为新设公司的名称;

  (2)联合的条款和条件;

  (3)把每个公司的股份转为新设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政权,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财产的方式及基础;

  (4)就新设公司而言,依本法令设立的各公司的公司章程所必须载明的所有声明;

  (5)被认为对拟进行的联合所必须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

  2.董事会将通过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予以批准。

  美国公司法一般规定,在获得有表决权的多数股份持有者的赞成票后,决议应被通过。德国的公司法规定,凡股份有限公司的兼并决议,需要全部有表决权的股东的75%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3.兼并各方签订兼并合同

  兼并合同也必须经各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兼并收购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续存公司增加股份的数量、种类;

  (2) 续存公司对被并入公司的股东分配新股的规定;

  (3) 续存公司应增加的资本额和关于公积金的事项;

  (4) 续存公司应支付现金给并入公司股东的条款;

  (5) 兼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合同的日期;

  如是新设合并公司,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新设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2) 新设公司的总部所在地;

  (3) 新设公司对合并各公司的股东分配股份或现金的规定;

  (4) 新设公司的资本额、公积金的数额及规定;

  (5) 合并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公司的时间和进行合并的具体时间。

  4.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在上述决议被批准以后,续存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进行登记注册,被解散的公司进行解散登记。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这些登记之后,兼并才正式有效。兼并一经登记,因兼并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资产和债务,都由续存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一般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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