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船舶防止碰撞桥梁的应急预案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3-09 15:43:13 浏览:0
  船舶碰撞事故是发生率较高的海事,船舶在航行中发生碰撞,其后果非常严重,船舶可能因此而进水甚至沉没。船舶碰撞后如若需要继续航行,则需采取更为严谨的应急方案,其中对机舱的保护应更为注重。 碰撞部位在机舱内的进一步安全措施:若碰撞发生在机舱内的部位,且有进水现象,则应按机舱进水应急操作程序处理。
    舶碰撞事故是发生率较高的海事,船舶在航行中发生碰撞,其后果非常严重,船舶可能因此而进水甚至沉没。而导致船舶碰撞的因素也千奇百怪,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船舶防止碰撞桥梁应急预案。

    随着桥梁建设的发展和船舶数量的增多,船舶碰撞大桥事故有上升的趋势、给人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探讨影响大桥水域船舶航行安全的因素,提出大桥建设应综合考虑船舶通航安全,加强船员培训及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航行的管理,建立覆盖桥区水域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等对策,以减少和避免船舶通过大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大桥在建设过程中,在大桥通航孔附近的桥墩上采用柔性耗能防撞装量,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桥梁以及航行船舶。柔性耗能防撞装置的原理和防擅过程是:利用液体、气体和橡胶等固有的缓冲性能,在船撞击后,防撞装置产生一定程度的位移,同时给船头一个侧向力,使船的动能大部分保留在船上,同时防撞装置消耗掉一部分能量。这种装置既可以保护桥梁,也可以保护船舶和防撞装置自身,被称为“三不坏”。

    由于大桥所在水域一直以来是可航水域,虽然我们采取了上述各种措施能够降低船舶碰撞桥梁的风险,但并不能完全避免,尤其是非通航孔遭受船舶碰撞的可能性,非通航孔引桥的防船撞设施不用考虑航道的要求。

    有巨大动能的船舶,人们已经提出了桥梁抗船舶撞击拦阻索系统如日本本州四国连桥),该拦阻索系统是将浮体和链条或钢丝绳、铰链相互连接而成,浮于水面或水中。船舶撞击索链或浮体时,浮体之间的索链挡拉住冲撞的船舶,船舶和浮体一起移动,而浮体拖着锚锭和沉块,锚锭和沉块可在水底移动几十至上百米,锚锭和沉块在水底的土中可产生很大的拖阻力,所以该系统可完全吸收船舶的巨大动能。防撞设施应与大桥同步投入使用。实践已经证明适当设置防撞设施对提高桥区船舶航行的安全性十分有效。

    二、国家强制性的桥梁防撞安全标准虽然目前海事部门一般会参与桥梁建设的程序,但由于人员主观的影响,掌握的标准和要求是不同的,这就使相关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由相关领域专家和部门进行专门研究,拿出一个总的可操作的国家标准,同时进行强制性实施。针对具体桥梁的建设应由有管理权的海事部门参与,并在不违反总标准的前提下具体提供通航及防撞意见。这种意见不应是参考性的,应是强制和权威性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所有安全措施能得到全程和不折不扣的落实。

    以上内容为船舶防止碰撞桥梁应急预案的相关知识由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希望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联系大律师网,同时也欢迎您向大律师网提出您对此问题的独特见解。

(编辑:初一)(编辑:灰尘)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