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有些地区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与政策产假一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流产报销费用标准为:在计划以内的流产,报销的手术费用是怀孕3个月以下是600元,补贴一个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含三个月,手术费用是报1000元,补贴1.7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费用是按你们公司社保的基数来发。如果是计划生育以外的流产的话,只能报销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