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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流产假规定规定是怎样的?流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发布时间:2020-08-13 11:01:17 浏览:0
  每个怀孕的妈妈都是幸福的,孕期克服一切不适就为了等待宝宝的平安降临。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有些孕妈因个人体质问题还没等到宝宝预产期,就流产了。那么,2020年流产假规定规定是怎样的?流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

2020年流产假规定规定是怎样的?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2020年流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刚刚公布实施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海市流产医疗费用,即生育医疗费补贴,三个月以下补贴300元,三个月至七个月补贴500元。

  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

  (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流产假规定规定是怎样的?流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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