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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5-15 10:46:29 浏览:0
  实际生活中,如果要向银行、民间贷款的,没有担保人是无法借到钱的,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那么大家是否对关于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了解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整理出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下文,并且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详细内容,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相关问题,本网站在线律师欢迎您的咨询。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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