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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主从犯怎么认定?2020年团伙盗窃主犯怎么判刑?

发布时间:2020-05-07 16:42:00 浏览:0
  团伙盗窃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常见。盗窃团伙实际上就是三人以上多次盗窃犯罪团体,即通常所说的团伙犯罪。那么,团伙盗窃主从犯怎么认定?2020年团伙盗窃主犯怎么判刑?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团伙盗窃主从犯怎么认定?

  所谓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主犯包括三种情况:

  1、在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

  3、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

  由于在盗窃罪中,一般不存在聚众犯罪问题,因而,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2、在**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下面分别就这两种主犯的认定作一些探讨。

  1、**集团中首要分子的认定。

  **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组织、领导**集团进行盗窃犯罪活动为首者,即**集团中组织者领导者中的为首分子。所谓组织者,就是物色招募犯罪成员,发起犯罪者。所谓领导者,就是策划、指挥犯罪者。**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盗窃犯罪集团中的核心人物,组织领导**集团的一切活动并主持分赃。因而,**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般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发起盗窃犯罪集团;二是领导**集团的一切活动;三是支配处分**集团成员的盗窃赃物。

  司法实践中,在认定**集团首要分子时,要把**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与**集团的其他主犯区别开来。**集团的首要分子是**集团的主犯,但**集团的主犯并不限于首要分子。在**集团犯罪中,盗窃犯罪的骨干分子,重要成员和主要实行犯,都可以是**集团的主犯。这就是说,在**集团犯罪中,有两种情况的主犯。一是**集团的首要分子,即通常所说的首犯(为了便于叙述,下面称首犯)。二是其它主犯。划分**集团中的首犯与其他主犯的标准是:在**集团犯罪中是处于组织领导犯罪的为首地位的,还是处于主要地位。在**集团犯罪中处于组织、领导犯罪为首地位的,则是首犯;在**集团犯罪中虽然属于主要地位,但并不处于为首地位,则是主犯,不是首犯。

  正确划分**集团的首犯和主犯的界限,对正确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该条第4款又规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集团的首犯和其他主犯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基础是不同的。首犯承担**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主犯只承担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由此可见,划分**集团的首犯与主犯有重要的意义。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特别注意,二者不可混淆。

  2、共同盗窃犯罪中其他主犯的认定。

  共同盗窃犯罪中的主犯,除了**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外,还包括在其他共同盗窃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司法实践来看,在一般共同盗窃犯罪中,下列几种情况的盗窃分子,可以认定为主犯。

  一是盗窃犯罪的发起者和操纵者。

  在一般共同盗窃犯罪中。发起并操纵盗窃犯罪的,可以认定为盗窃犯罪的主犯。在共同盗窃中,要注意和查清盗窃犯意是由谁提出的,是谁操纵的,以便正确划分共同盗窃的主犯。

  二是盗窃犯罪的邀约者和纠集者。

  在一些相对固定的团伙盗窃犯罪中,盗窃分子往往都有长期盗窃犯罪的故意,一般不存在发动与被发动的问题,相互之间一呼即应。但在这些盗窃分子之间,其盗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程度也并不是完全相同,这种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不同,决定和影响共同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一般来讲,共同盗窃的邀约者或纠集者,是共同盗窃的积极分子和主导者,对他们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三是在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的其他成员。

  在共同盗窃中,不仅发起者、邀约纠集者,可以成为盗窃的主犯,在共同盗窃中起了主要作用的其他成员,也可以成为盗窃的主犯。如在共同盗窃中出谋划策、操纵盗窃犯罪的人,盗窃手段狡猾、盗窃技术熟练,在盗窃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在盗窃中特别积极的实行犯等。有些盗窃犯,既不是发起者,又不是纠集者,但被他人邀约参与盗窃犯罪之后,在共同盗窃中,特别积极和卖力,对促成和实现犯罪发挥了主要作用。对此,也应认定为主犯。

  四是情节严重的教唆犯。

  在教唆盗窃中,如果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情节严重,对他人实施盗窃起了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如教唆品行端正的未成年人盗窃;对不想盗窃或盗窃决心不大的人,反复多次地进行教唆、怂恿其盗窃的;教唆并提供帮助或销赃的;教唆并传授方法或帮助隐匿而逃避打击的,等等。

  一般来讲,认定共同盗窃的主从犯可以区分他们的犯罪情节,然后再根据各自的犯罪身份进行量刑处罚。因而,深入研究和正确划分共同盗窃主从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团伙盗窃主犯怎么判刑?

  团伙犯罪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根据法律规定,从犯相比较主犯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一般情况下主犯会被判重一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团伙盗窃主从犯怎么认定?2020年团伙盗窃主犯怎么判刑?”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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