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抵押担保合同怎么写?抵押担保合同的期限是多长?

发布时间:2018-05-24 10:37:41 浏览:0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抵押担保合同怎么写?抵押担保合同的期限是多长?对此,大律师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欢迎大家查阅了解!

抵押担保合同怎么写?

  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出借人(抵押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 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 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

  1、 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 抵押物保险

  1、 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 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 抵押登记

  1、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 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声明与保证

  (一) 抵押人声明:

  1、 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 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 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 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 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 抵押人保证:

  1、 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 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 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一) 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 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 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 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 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 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 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 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 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 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当抵押人联系障碍时,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附件:抵押物清单

抵押担保合同的期限是多长?

  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

  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二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对于六个月的规定,是指没有约定担保责任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之占有而为债权设定的担保。商务活动中,抵押担保交易流通频繁,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乏其数。如何制定一份具有防范风险效益的抵押担保合同显得尤为重要。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抵押担保合同怎么写?抵押担保合同的期限是多长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带去帮助!如果您对相关内容还存在疑问,欢迎您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文章阅读结束,点击范文即可下载使用

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大律师网提示:范本有风险,使用需谨慎,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国,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