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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质押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质押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0-01-16 17:37:52 浏览:0
  合同的种类有很多,签订合同后很容易产生纠纷,质押合同纠纷就是其一。那么遇到质押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质押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质押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质押合同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的关于设定质押的合同。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所谓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则是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可以出质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等。

  遇到质押合同纠纷,首先应明确质押合同的类型,然后确认适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7章,《担保法》第4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最后是确定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第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第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第四,担保的范围;

  第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质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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