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关于二手房买卖交易的税费,正常情况下,购买方和出卖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承担的项目分别如下:
购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一、契税二、交易服务费三、印花税四、产权转移登记费
出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一、交易服务费二、印花税三、其他附加税在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税费应由谁承担,则应根据上述的承担项目,分别承担。在实际二手房交易中,一般都约定由购买方承担全部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