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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8-04-25 13:41:27 浏览:0
  反补贴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关于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条件的内容,由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问您解答。
  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协议将补贴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

  反补贴措施:针对前两种补贴,一是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诉,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机制经授权采取的反补贴措施;二是进口成员根据国内反补贴法令通过调查征收反补贴税。

  反补贴协议规定,只有在补贴进口确实造成损害、二者之间又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反补贴调查机关才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反补贴协议规定对于禁止性补贴和可诉补贴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两种,一种是向世贸组织申诉,通过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经授权采取反补贴措施;另一种是进口成员根据国内反倾销、反补贴法令,通过调查征收反补贴税。

  那么反补贴措施的基本条件是什么?要有补贴事实、有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情况是什么?

  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基本条件

  第一,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即进口的产品存在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出口国政府给予的财政方面的补贴事实。

  第二,存在一定的损害后果,即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就意味着,要对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不仅要证明存在补贴行为和进口国产业存在损害,而且还要证明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就可以根据反补贴条例的规定,采取反补贴措施。反之,如果存在补贴,但是并没有导致对国内产业造成上述影响,或者尽管存在上述影响,但是并不存在补贴或者并不是补贴所导致的,就不能采取反补贴措施。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条件,希望阅读后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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