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房地产信托贷款的资金来源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资金来源窄,只限于国家规定吸收的房地产信托存款和自有资金,因此资金量较少。
第二,房地产信托贷款具有特定的对象和用途,它是为解决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购买过程中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要坚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它用。
第三,房地产信托贷款的利率灵活,可在一定的范围内合理浮动,按现行规定,信托贷款利率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20%,这有助于金融机构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房地产信托贷款一般是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了参加联营投资或兴建职工住房,在本身得到的财政拨款或自筹资金不足时申请发放的房地产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为3一5年,长期者可达7-10年,所以它实际上是一种中期贷款,比一般银行贷款灵活及时且方便,审批迅速,手续较为简便,但其利率比银行利率稍高。
1、房地产信托是标准化可流通的金融产品,一般从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收购地产资产包,且严格限制资产出售,较大部分收益来源于房地产租金收入、房地产抵押利息或来自出售房地产的收益,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房地产信托对者的回报需要把收入的大部分分配给者,比如美国要求把所得利润的95%分配给者;中国的房地产信托计划对者的回报为信托计划方案中的协议回报,一般在3%-9%左右。
3、房地产信托的运作方式是:负责提供资金并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经营团队进行运营;中国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运作方式是:提供资金,资金使用安全,或部分或局部参与项目公司运作获取回报。
4、房地产信托的产品周期一般在8-10年,更注重房地产开发后,已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的经营;中国的房地产信托计划产品周期较短,一般为1-3年。
5、房地产信托的税制优惠:如信托收益分配给受益人的,房地产信托免交公司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分红后利润按适用税率交纳所得税。而中国的房地产信托计划没有相关的税制安排。
6、中国的房地产信托概念较为宽泛,可以是房地产信托模式,也可以是贷款信托、优先购买权信托、财产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等等。
总之,简单地讲,房地产信托就是将大众的资金。以上为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房地产信托贷款的特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更多的法律常识,欢迎来专业的律师咨询网站-大律师网了解详情!
(编辑:陈心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