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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都有哪些人

发布时间:2018-04-25 17:25:57 浏览:0
  第一顺序继承人,顾名思义是指在继承顺序中排在第一顺序的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适用法定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都有哪些人呢?大律师网小编将在下文为你解答。

    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


    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的第一继承人一般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犯太大的过错,一般都是按照这样的顺序继承遗产。

    以上就是关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都有哪些人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哪些不明白,请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编辑:凯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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