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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房屋公证手续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18-04-26 16:47:35 浏览:0
  房产作为比较特殊的遗产,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那么法定继承房屋公证手续怎么办理呢?相信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定继承房屋公证手续怎么办理的内容,请跟随我们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法定继承房屋公证手续怎么办理

  (一)法定继承房屋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6、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办理房屋公证的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原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应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递交规定的其它资料:

  如果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果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法定继承房屋公证手续怎么办理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提交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房屋公证。如需了解更多法律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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